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专业设计服务;工业设计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平面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珠宝首饰批发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企业管理咨询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